催情药是国家禁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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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网络上关于所谓“催情药”的虚假宣传屡见不鲜,误导了不少消费者。然而,必须明确指出:在我国,任何宣称具有“催情效果”的药物均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生产、销售和使用的违禁药品。这类产品不仅缺乏科学依据,更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,涉嫌违法犯罪。

法律明确规定禁止使用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及相关禁毒法规,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、销售所谓具有“催情”“迷幻”等功效的药品或化学品。这类物品往往含有精神类药物成分或非法添加物质,使用后可能导致心悸、幻觉、昏迷甚至生命危险。国家对此类行为严厉打击,一经查实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虚假宣传与真实危害

不法商家常利用网络隐蔽性,以“保健品”“植物提取”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,误导消费者认为其安全有效。实际上,这类药物大多成分不明,可能含有西地那非、氯胺酮衍生物等违禁成分,轻则引起头晕恶心,重则导致心律失常、神经系统损伤,甚至成瘾。多数受害者因羞于启齿而延误就医,造成不可逆的健康损害。

提高警惕与加强自我保护

公众应树立科学健康的性观念,切勿轻信所谓“特效药”的宣传。购买药品务必通过正规医疗机构或药店,认准国药准字号。若发现相关非法销售行为,可立即向公安机关或药品监管部门举报。保护自身安全远离非法药物,既是对个人负责,也是对社会负责。

国家持续加大打击力度,坚决维护药品安全与公众健康。请广大民众共同抵制违禁药物,共建清朗社会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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